(杜瞾)近日,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清单》,以2016年1号文件的形式予以印发,强调干警要牢牢牵住“牛鼻子”,种好“责任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该院责任清单分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各部门负责人的责任三个部分。主体责任主要包括领导班子集体责任、党组书记责任、班子成员责任3大项,从抓部署、抓教育、抓检查、抓制度、抓查处等方面细化为37项具体责任;监督责任包括纪检组的责任、监察室的责任和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3大项,从加强党内监督、督促责任落实、严格执纪问责、强化自身建设等方面细化为14项具体责任;各部门负责人的责任从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廉政教育、落实各项制度、化解信访矛盾等方面细化为9项具体责任。该院在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部门,层层分解落实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建立了责任落实的保障机制,以专题会议、党风廉政约谈、专题报告、督导检查、考核评价、严肃问责为主要措施,督促全院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真正把责任记在心上、抗在肩上、落在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