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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参与,我骄傲--石嘴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感

  

                                           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马小芳 

 

   三年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个词汇一直成为石嘴山市这座山水园林城市最响亮的主题词。经过两年来的努力与参与,石嘴山人有了不一样的认识,与不一样的行动,同时,也有了不一样的收获。 

  

   我参与、我骄傲,创城使石嘴山环境有了新改善。自开展创城活动以来,这一深得人心的活动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热烈响应和积极参与:每一个十字路口,都有义务维护交通秩序的群众和蔼的笑容和不厌其烦地重复着同样的话、同样的动作;在一个个街头巷尾,都有身着黄马甲、手拿小红旗的志愿者耐心劝阻不文明言行;马路边的墙角、电线杆,一群群热心于环境保洁,奋力清除城市“牛皮癣”、马路“补丁”的人们在积极的行动着;市民学雷锋、“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空前高涨;脏乱差、街道摆摊、占道经营等问题得到明显的改善,公共秩序井然有序,创城的标语、行为处处可见。……这,俨然已成为这座城市一道道亮丽的风景。 

  

  我参与、我骄傲,创城让石嘴山市民有了新变化。在创城的过程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创城标语是“市民素质高一分,城市形象美十分”。市民素质是一个城市的名片,而言行举止则是一个人素质最好最直观的体现,虽然我们不可能一言一语、一举一动都有高标准,但我们能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坚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时常把“请”、“您好”、“打扰您了”、“对不起”等语句挂在嘴边;在与人相处中谦和有礼,尊敬长辈,爱护幼小。在公共场合,不高声喧哗、打闹,不随地吐痰,不随手乱扔垃圾;文明出行,遵守交通规则,看到有横穿马路、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及时制止,杜绝交通陋习;从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做起,树立勤俭节约意识,减少污染,做到低碳、绿色生活和工作;文明乘坐公交车,主动给老人孕妇让座等身边小事做起,把文明礼貌当成一种习惯来培养,在维护城市文明形象的过程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以自己的一言一行,树立文明风尚,让文明成为一种生活常态、成为做人准则、成为石嘴山人的时尚! 

  

  我参与、我骄傲,创城为石嘴山发展注入新动力。创城作为一项顺民意、得民心的惠民工程,正成为石嘴山市城市发展的新动力,是推动城市发展上层次、上水平的有效载体。创城的过程,是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过程,是提高城市品位的过程。石嘴山只有把自己的综合环境搞好了,品位和层次提高了,人文素质提高了,才能吸引和聚集大批的人才,才能得到更多投资者和创业者的青睐,也才能大力促进招商引资来发展,以“五湖四海,自强不息”为核心的石嘴山精神才能更加彰显,发扬光大。我们要通过创城活动,进一步提高石嘴山市的知名度、美誉度,进一步增强石嘴山市的对外吸引力,进一步激发市民对石嘴山市的自豪感,加快提升石嘴山市的综合竞争力,促进石嘴山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从而使我们每一个普通老百姓都能从中受益。 

  

  作为一名生活于这座城市的石嘴山人,我们有义务建设好自己美丽的家园,维护石嘴山市的美好形象,更有责任当好一名精神文明建设的实践者、示范者、传播者。让我们用爱心去关注我们周围的变化,用我们的热情去传播创城的理念,用我们的行动去肩负创城的重任。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参与、我骄傲,就让我们携起手来行动起来,人人参与,个个争先,共创和谐富裕美丽的山水园林新型工业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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