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附件: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表格.xls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上级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能:1.审判法律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的认为依法应当由本院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2.审查和处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 请再审案件以及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3.审判由本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执行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决定,以及法律规定应当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5.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6.负责 本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和纪检、监察等工作,按照干部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7.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8.承办其他应由本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
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16个机构:纪检组(监察室)、政治处、办公室、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司法警察支队、执行局、机关党委、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编制124名,实有187人,其中:在职111名,离退休人员 34名,合同制工人39名,政府聘用人员3名。副厅级领导1名,处级领导21名,科级53名,科员27名,办事员7名,事业编制人员5名。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院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105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2016年拨款预算数2105万元,比2015年执行数1256万元增加了849万元,上升了59.66%。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预算收入总计2105万元,其中:市财政拨款1722万元,中央及自治区提前下达资金383万元,上年结余1970万元。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预算支出总计4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9万元,项目支出2486万元。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116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38元,津贴补贴822万元。
(五)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39万元。其中:离退休费218万元,医疗、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费等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621万元。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商品服务支出106万元,一般公用支出综合定额84万元,工会经费及残疾人保障金22万元。
(七)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4万元,公务招待费4.68万元,全年共计支出68.68万元,比上年三公经费决算数69.51万元减少1.19%。
(八)关于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级办案专项资金69.6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本级基础设施改造69.6万元。
附件: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收支预算总表(样表)
二O一六年二月二日